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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普互动剧创作表演大赛的通知  全国科普场馆科普互动剧创作表演大赛参赛有关事项的通知
 

全国科普场馆科普互动剧创作表演大赛参赛指南  全国科普场馆科普互动剧创作表演大赛评审相关资料

 

关于举办全国科普场馆科普互动剧创作表演大赛的正式通知  关于变更入住酒店的紧急通知

 
全国科普场馆科普互动剧创作表演大赛获奖名单
 
全国科普场馆科普互动剧创作表演大赛参赛有关事项的通知

   为推动科普互动剧的编创,提高表演水平,促进科普互动剧在科普教育活动中进一步普及,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协会拟于2008年8月在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举办“全国科普互动剧创作表演大赛”(下称“大赛”)。参赛有关事项具体如下:
一、大赛主题
全国科普场馆科普互动剧创作表演大赛
二、大赛时间和地点
1、时间:2008年8月24日~26日(周日至周二),24日为代表队报道和现场查看场地设施时间,24日下午为代表队表演顺序抽签时间,25日、26日为比赛时间(具体比赛天数根据参赛剧目数量来确定)。
2、地点: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
三、主办单位
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协会
四、支持单位
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
五、承办单位
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
六、协办单位
北京龙门少儿教育研究所
七、参赛对象
1、全国自然科学类科普场馆,包括科技馆(科学馆、科学宫、科学中心等),自然历史博物馆(省博物馆自然部、专业自然博物馆等),专业(行业)科技博物馆、天文馆、水族馆、自然保护区、动物园、植物园等;
2、与科普场馆合作或由科普场馆推荐的有关社会单位;
3、科普教育相关企业、事业单位。
八、作品要求
大赛作品必须是有故事情节的剧,可以用各种不同形式的剧种表演,其他表演艺术形式的节目不在参赛范围之内。具体如下:
(一)内容要求:
1、必须有鲜明的科技主题,宣传科学,正确反映自然、科技与人类的关系,展示科技发展的未来前景;
2、有剧本和完整的故事情节;
3、必须具有趣味性、艺术性和感染力;
4、参赛剧目主题由参赛单位自主确定。
(二)形式要求:参赛作品形式可以是舞台剧、互动剧、科学表演秀、小品、话剧等;表演语言必须是标准普通话。
(三)表演时间:10~20分钟。
(四)演员人数:至少2人以上。
九、大赛奖项
大赛设优秀创作奖9名,优秀表演奖9名,奖项如下:
(一)创作奖,9名
1、一等奖:1名,荣誉证书+奖金3000元;
2、二等奖:3名,荣誉证书+奖金2000元;
3、三等奖:5名,荣誉证书+奖金1000元。
(二)表演奖,9名
1、一等奖:1名,荣誉证书+奖金3000元;
2、二等奖:3名,荣誉证书+奖金2000元;
3、三等奖:5名,荣誉证书+奖金1000元。
十、大赛评审
由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,通过初审者方可进入决赛。
(一)评审专家
本次大赛将由9位国内资深专家组成,其中包括科技领域专家、教育领域专家、艺术领域专家。
(二)评分标准
1、创作奖评分标准。
创作奖将根据:剧本主题、故事情节、科学内容、表达形式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。
2、表演奖评分标准。
表演奖将根据:人物表演、舞台美术和场景设计、服装道具、现场观众气氛4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分。
十一、大赛各项工作时间节点
(一)报名参赛(6月25日前)
各有意向参赛单位,填写《报名表》后,在2008年6月25日前邮寄到“全国科普互动剧创作表演大赛”组委会秘书处。
(二)剧本初审(7月5日至7月15日)
各参赛单位在7月5日前,以邮寄方式提交具有规范格式的剧本,文本与电子稿均需提交。由组委会对剧本进行初审。初审通过后可进入大赛。7月15日前,组委会将通知通过初审的参赛单位。
(三)参赛单位排练(7月15日至8月23日)
初审通过后,参赛单位进行排练,组委会办公室随时接受参赛单位的咨询。
(四)比赛评审(8月25日至26日)
组织各参赛单位来东莞参赛,同时组织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,评选出名次。
1、8月24日,报到、查看现场和表演顺序抽签;
2、8月25日至26日,比赛评审和颁奖。
十三、大赛组委会负责安排参赛期间的食宿,所有参赛费用由参赛单位自行解决。
十四、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
“全国科普互动剧创作表演大赛”组委会秘书处
1、联系人:刘锡印 乔旭
2、联系单位: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协会咨询开发工作委员会
3、通讯地址:北京天桥南大街126号(北京自然博物馆内) 邮编:100050
4、电话:010-67010835
5、传真:010-67010835
6、E-mail:cansmzx@yahoo.com.cn

全国科普互动剧创作表演大赛”组委会秘书处
2008年6月3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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